(星島日報 報道)年近花甲的退休紡織廠東主,將飼養兩年的一頭北京 狗送交寵物店洗澡,其後寵物店來電稱其狗隻被吊死,事後又拒絕歸還狗隻骨灰,令其心靈受傷害,更要服食搖頭丸減壓,並出現性無能及性慾減退現象,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寵物店索償包括「喪狗之痛」的精神損失近二十萬元,昨雖獲勝訴,但只獲償一千七百五十元。
記者:林家豪
聲稱因喪犬而「Fing」頭的五十八歲原告梁耀偉,本年三月入稟控告答辯人東京 寵物店及東主周潤珍,指該位於大埔 廣福里的寵物店,因疏忽致令其兩歲半大北京狗「Bobby」被吊死。梁要求答辯人賠償狗隻價錢、「喪狗之痛」精神損失、兩年養育費及不退還狗隻骨灰的賠償,合共十九萬九千八百元。
送犬洗澡 竟變「上吊」
原告梁耀偉昨供稱,○三年十二月以八百元購買案中狗隻,作為兒子生日禮物。○五年九月,梁將犬隻交給朋友的印傭送往答辯人的寵物店洗澡,同日其妻收到寵物店電話,指犬隻在店中被吊死。梁事後往寵物店了解事件,店員蔣德亮表示替狗隻洗澡後,將狗放在桌上,狗帶則繫在牆上的繩,回頭已發現狗隻被吊死。
梁指答辯人其後否認「Bobby」死在店中,又拒絕歸還骨灰給他。梁聲稱一家因事件受嚴重困擾,他自己不但面對失眠及脫髮問題,更曾因壓力過大而服食搖頭丸減壓,又出現性無能及性慾減退象。
答辯一方店員蔣德亮則稱,替狗隻洗澡後已即時將其交給印傭,否認牠死在店中,又強調狗屍從來沒有出現,更稱牠「可能在你(原告)屋企食緊狗糧」。
不滿僅賠同類犬隻現價
審裁官於判決時稱,相信原告一方證供誠實可靠,相反蔣姓店員的供詞紊亂,相信寵物店的確出現疏忽,但原告所敘述的心理及生理受影響,卻未能提出醫生報告等資料佐證,故只能下令答辯人須賠償同類犬隻的目前市價一千七百五十元,及支付堂費一千一百二十七元。
索償廿萬卻只獲賠千多元的原告,在庭外表明對裁決感到不滿,指店方一直拒絕承擔責任,法庭卻未有作出譴責,他表明會考 慮再循民事起訴懷疑疏忽的男店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