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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青年細籠困七貓狗 輕罰服務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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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荳莎姊妹花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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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主題: 青年細籠困七貓狗 輕罰服務令   青年細籠困七貓狗 輕罰服務令 Icon_minitime周二 4月 22, 2008 11:08 am

04月 22日 星期二 05:30AM

(星島日報 報道)年輕金屬廠工人將家中七頭貓狗困於天台的細小籠中,任由雨水淋濕及未有提供食水,又未為愛犬領取狂犬病的蓄養牌照,早前青年認罪,昨被判罰款一萬二千元及接受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。被告昨當庭要求索回寵物,但裁判官卻下令將貓狗交予愛護動物協會 ,被告恐無法如願。

  官判貓狗交動物協會

  愛護動物協會表示,由於法庭已領令已將貓狗交由協會照料,協會會替貓狗再作身體檢查,為牠們尋找合適的新主人。

  因案中被告曾干犯疏忽照顧動物罪名,協會認為他不太適宜繼續飼養寵物,再發還給被告的機會不大,而且協會早前向食物及生局建議修例,規定曾干犯虐畜或疏忽照顧動物罪行的人士,不得再從事寵物行為或飼養寵物等。

  任雨水淋濕 無供食水

  被告舒倪豐(二十二歲)早前承認六項控罪,指他於本年二月廿二日,在筲箕灣 益基大廈殘酷對待動物及無牌蓄養狗隻,受害動物包括有金毛尋回犬、鬥牛犬及短毛貓等,而該兩頭無牌狗隻則為嗲利狗及雜種狗。被告事後解釋,當日將寵物託付胞弟照顧,因其弟忙於工作,故未有妥善遮蓋寵物及安排食水。

  裁判官昨參考各份報告後,接納被告舒倪豐僅因安排失當犯案,並非蓄意折磨寵物,故僅判以罰判及社會服務令。案件編號:東區刑事一七○九──二○○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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